我是江西九江人,在电视里见到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心里特别的难过,在五十年前我的妈妈也是被四川籍的夫妇认领的,我也想像外公那样有爱心的认领一名4到7岁的女孩子和我儿子为伴,这是我的心愿,更是我妈妈的心愿,我会把我外公对我妈妈的爱加倍对她,不知能否如愿意?
善良的人咯。。我在主页上看到了有认领再去孤儿的消息了,发给你吧,你去看看。怎样领养灾区孤儿
您这是变相的养童养媳啊?法律是禁止的哦。为了断绝这种可能:有子女的人,不能领养孩子的,有生育能力但没子女的,可以领养但你不可以再生育……另外,为避免单身者领养孩子有不良目的的,单身者不超过50岁的也无法领养孩子(但现在看来,这条规定也有点落后了……)
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民政部门还不确定那些是孤儿,还等过段时间和失散家人联系,确定是孤儿后,再受理认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