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看到央视新闻中提及电视导购出现的问题,一个价值几十元的合成挂件以仿钻石饰品来推销价格近千元,并且一直在故意强化与钻石的对比,强调该产品具备甚至超过钻石类产品的加工技术,但未提及该物品的合成原料以及物质属性。作为消费者而言,都会愿意买一个有钻石质地,具备钻石工艺,从外观上比钻石还夺目,花的钱却是钻石的一小部分的产品。很多人甚至乐忠于购买此类产品,但都被虚假宣传所蒙蔽了。
此类广告一般采取以下方式推销。
一、具备独特性和紧缺性。
这些独特性和紧缺性都是从广告人员的宣传词中体现,比如限时销售,一般限时在几分钟内订购,否则将错失机会。另外用限量限价,该产品只买一定量,只有前几位的消费者才能得到广告实际承诺的价格。同时宣称该物全球限量多少,基于店庆或者节日才搞此类促销活动。
二、具有光鲜的外表、独特的功能,同时和世面上同类或者同一产品进行比较。
我觉得厂家最吸引消费者的是,拿市场上同类或者同一产品进行比较,甚至拿出某本杂志或者报纸,提示出该同类或者同一产品的价格以及样式。当然这个价格要比宣传品高的多。
这些作为对比的市场上的物品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在杂志报纸有广告,即使想嫁接也并不是难事。
三、价格低廉。
电视销售的物品都要比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低的多。价格吸引眼球我想并不为过,但他们隐瞒了自己物品的实质成分以及原料,误导消费者以为就是市场上销售的同类物品。最基本的一个例子,金饰品他们宣传品是金色,但未说明该物品含金克数,纯度等等,我想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目前黄金每克的价格。这个低价是以隐瞒实际属性为前提的。
四、找公司老板来直销让利或者找名人代言参与广告。
你会见到一个侃侃而谈的老板,他是怎么豁达的给消费者让利。好比这东西是免费送人一样,说的如此洒脱一让再让,折上再打折。该让利使得消费者在获得实惠同时也欠下了该老板的人情,实在可笑。名人效应一直是广告的主推方式,之前暴光的名人代言事件也不在少数。
是什么在趋势各个地方台都在搞电视导购?
关键还是利益驱使的结果,好多地方卫视很大部分收益不是来自日常的广告而是这些导购广告。尽管政府部门对药品、保健品、减肥塑身产品的广告一一叫停,叫停后果不是电视导购减少而是许多打着擦边球的产品广告的大量出现。更为可笑的是,央视在暴光该类广告涉及问题的同时,地方卫视依然在滚动播出。
购买该类产品的风险。
一、质量没有保证并且生产公司资信不明。
许多产品不具备电视导购中宣传的功能,广告夸大了该产品的功能或者需要购买其他高价配套产品才能使用,但未作任何提示。当产品出现问题时,找不到厂家或者厂家在外地根本没有确切地址,更不要说售后服务。这样使消费者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消费投诉和
或者法院起诉都费事费力。
二、这些产品大都采用邮购方式,先付款后验货。
当消费者付完货款后,验货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邮局并不是责任承担者也没有义务来承担该责任,当事人无从退货。
央视暴光该类广告未涉及到法律层面,只是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该类产品,但依我看来,这些属于明显的违法广告,应该禁止各地方台播出。如果要播,必须从严监管,将此类产品的所有信息公示,并且核实产品所属公司资信。如果有虚假陈述误导消费者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包括广告制作者、发布者、还有产品生产者。电视作为一个最为普及的媒体,有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对社会大众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监管者不要被利益所蒙蔽,最后受害的只是朴实的百姓。
电视导购须具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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