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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上养老保险

本报讯记者包东流、通讯员杨明立、王度云报道:“我现在没有固定工作,有时间就去做小时工。像我这样的能不能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日前,市民杨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 据介绍,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很多类型,譬如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歌手、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市劳动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我市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06年起,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6—2009年,分别可以按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70%、80%、9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意见》要求,在被保险人达到退休年龄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以上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户口所在地劳动服务公司可代理。